法院上门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
2021-04-02 11:16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张钰茜 | 作者:沈燕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941

新湖南客户端4月2日讯(通讯员 沈燕)近日,东安法院立案庭亲自上门为困难群众办理减免诉讼费手续,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。

原告谢某某在务工过程中受伤致残,造成经济损失十余万元。受伤后,雇主未承担赔偿责任,谢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但由于家庭贫困无力缴纳诉讼费。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,东安法院工作人员立即来到谢某家中实地走访。看到谢某家徒四壁,又因受伤致残,劳动能力受到限制,家庭经济收入来源极少,院领导立即签字,为谢某减免了该案的诉讼费用。

东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将“便民、利民、爱民、护民”的工作方针贯穿于司法活动中,积极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,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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